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,经研究,决定组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队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强的明辨是非能力和政治敏锐性,能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。
(二)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,思想品德优秀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,熟悉本单位工作。
(三)了解相关政策,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做好师德师风月报告报送工作,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,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了解教职工师德师风学习效果。
(二)做好本单位师德师风舆情应急预案管理,在单位负责人的带领下,确保工作处理及时、得当。
(三)做好师德师风舆情信息监控,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师德失范行为线索,并于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、党委教师工作部及学校党委报告。
(四)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。矫正视听,面向本单位教职工传递正能量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(五)收集本单位师德师风优秀典型与先进事迹,做好事迹宣传与学习教育,充分发挥榜样力量。
(六)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、通知精神的传达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。
(七)师德师风其他相关工作。
三、推荐方式
请各单位参照推荐条件,至少推荐1名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,对于推荐1人以上的,请明确牵头人员,并填写《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1)及《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盖章扫描件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rscszk@czu.edu.cn,纸质版于9月4日前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、积极推荐、加强管理,共同建设一支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队伍。
(二)加强规范化管理,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员发生变更,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。